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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丙云 我是96年8月得法的,到现在这几年中我一次药没吃,没得法之前一星期去医院一次,每次得花十几元钱的药费,现在身体特别好,所以我一直在炼,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抓,因家有八十多岁老母,当时弟弟又去了,我写了“不炼了”,现在我知道错了,对对师父、大法不敬,我一定改过。还有7.20以后公安人员去服装店我没在,孩子怕我被抓也给填了“不炼了”,我爱人也给填过“不炼了”,这都错了,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一定跟师父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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