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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清 我是99年1月5日得法的,当年10月去北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好,被抓进拘留所10天之中,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在迫害中,我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我的过错,努力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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