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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翠霞 我因为炼法轮功,乡政府让我写“悔过书”,让我签名“保证”,现在我声明这些作废。今后一定要跟随师父正法进程走。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6/52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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