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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国秀

    在修炼法轮功的路途中,我悟性太低,以致被邪恶利用,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心里非常难受,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2001年10月,我因发真相资料被公安机关非法送进了看守所,在里面整一年的时间内,恶警们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如五天五夜不让我睡觉、不让我按时吃饭,以及其它暴力行为)折磨和欺骗我,结果它们没有达到目的。后来我被非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2002年10月放我回家的第六天,派出所恶警仍不甘心,又非法将我强行送入当地“610”在看守所办的洗脑班,恶警们在班上采用各种邪恶和卑鄙的手段对我们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由于我一时糊涂、正念不足,走向邪悟,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写了所谓的“三书”。过后冷静下来,我反复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很不对劲,心里非常难受,我不能这样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修炼大法无罪!发资料讲真相无罪!因此我在此郑重声明:在洗脑班写的所谓的“三书”全部作废。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学好大法,加强正念,紧跟正法的步伐,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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