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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芳艳 我在2002年5月份,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坏人举报,遭恶警的绑架。由于执著和怕心而在所谓的“悔过书”上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统统作废。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挽回损失,跟上正法进程,完成史前大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7/524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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