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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周美 从99年7.20开始,在邪恶高压迫害中,公安闯到我家强迫不能到公共场所炼功,放弃修炼,我违心地写了所谓的“保证”,现声明一律作废。消除对大法作出的负面影响,向师父保证: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8/52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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