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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方维 我于1995年9月23日得法。大约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至7月31日之间,某天工厂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退休办和居委会负责人找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当时我据理力争,说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效果好,我已四年没疾病了。但他们不听,非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按中纪委文件处理,并提及我在本厂工作的子女,并要我写出“书面保证”,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受铺天盖地而来的邪恶势力吓倒,所以很不情愿地写了一份“保证书”。以后我并未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积极向世人讲清真相,证实大法。现在我庄严宣布,我在受到邪恶势力是压力下面写的书面“保证”一律作废。并决心坚修大法,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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