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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木兰 我是98年得法的,由于识字不多,学法不深,在99年配合了当地派出所的所谓“调查表”,现声明所写的那一切作废。我要努力实修,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9/525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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