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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违背大法、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做废

    声明人:刘梦兰(又名刘丽虹)

    修炼是严肃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配合邪恶。我声明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及行为一律做废。2001年3月13日,我与一同修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眼见着同修被邪恶之徒毒打,我却没有用大法赋予的智慧窒息邪恶,想到的却是自己不要被邪恶带走,我悟到这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对不起恩师的教诲,对不起大法,我很痛悔。因此,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我发誓:"坚修大法紧随师,坚决揭露邪恶,窒息邪恶,还师尊清白,还大法清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4。23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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