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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香莲 我96年6月16日喜得大法,19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有怕心,在关押期间邪恶替我写过“保证书”,自己还毁过师父法像和大法书,又上交过大法书。我向师父认罪,决心修正自己,以前写过的“保证书”和不好的行为统统作废,今修大法坚定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2/52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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