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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彦锋 我被乡政府两次强行带走。由于在压力面前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了“悔过书”,违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我现在郑重的声明我过去在邪恶的强迫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重新走上正法修炼的路,加倍弥补过去的损失,真正的成为大法中的一个粒子,为助师世间行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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