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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云芬 我于2000年7月份去本市观看邪恶诬陷大法和师父的画展时,在揭露邪恶讲清真象,证实大法好的过程中,被当地的恶警无理带回并非法罚款。在这过程中,家人在邪恶的压力下做了一些有损大法的事,现声明家人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我一概不承认,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3/52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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