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声云
本人以前所写对大法不利的“保证”,我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4/52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