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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丽丽 我是97年3月得法的,由于学法不坚定,在99年7.20以后,心性没有提高上来,写了“保证书”,至今后悔至极,所以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我写的、签名的,家人代签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宇宙大法值得宇宙中一切生命珍惜,包括我。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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