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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兰芬 我从1997年与丈夫一同修炼法轮功,多次进京上访。在2000年的十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因学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恶的压力下被迫写了“三书”。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痛心不己。我在劳教所里所写、所说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重新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8号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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