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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胡淑芬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经朋友介绍学炼法轮大法的,至九九年七月两周年有余。两年来我的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知道了做好人的道理,而且原来身体上很多病都不治而愈。九九年七二O以后,由于江泽民个人妒嫉心驱使看到全国上亿人学炼法轮功,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下令不准大家修炼,并大加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安局把我县修炼的弟子带到公安局,强迫我们写“保证书”,否则不放人。当时我由于怕心被魔利用,主动配合了邪恶写了所谓的“保证书”,而且单位还迫使我们签了“协议”。四年来这一行为给大法抹了黑,也致使自己在修炼道路上不够坚定,不够精进,每到过大关时,脑子中就会有“不炼了”的思想干扰我,以至使我停留在原来的层次上,甚至还掉了层次,每当想起这些就觉得很对不起师尊。所谓的“保证书”所谓的“协议”不是我愿意写的,是强迫写的。今天我大胆地讲出来,并严正声明,所谓的“保证书”所谓的“协议”作废。我们炼功是做好人没有错,也不需要向邪恶保证什么。我们是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我的家庭也因为我炼功而和睦了。我发誓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紧随师世间行,精进修炼,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谢谢师尊的慈悲,不记弟子走错路,还给我机会让我爬起来继续修大法。师尊啊,我一定要做您的好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6/5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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