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汇真 我九九年四月得法。2001年5月,我与同修为证实大法,向本省的党政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写了一封公开信,被非法劳教两年。由于学法不深,执著太重,正念不足,受到迷惑。主动邪悟、出卖同修,烧毁大法书籍、磁带和资料,写了七份所谓的“转化材料”。回想起自己的所为,出卖的是良心,是师尊慈悲的救度。我不知珍惜万古机缘,向邪恶屈服了,真是连做人的标准都不够格。修炼过程中不光彩的污点使我刻骨铭心。多危险啊!觉醒后的我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讲的对大法不好的言论全部作废。在不断学法精进中归正自己,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跌倒了赶快爬起来,在正法中坚定走好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6/5292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