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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娥 我是98年11月份得法,由于学法不精进,也没向家人讲真相。从“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后,使我从内心里不相信是大法弟子干的,因为大法弟子是不杀生的,也不自杀。从那天起我决心重新修炼,好好学法,勇猛精进,不辜负师父和大法的慈悲救度,也不辜负同修们的鼓舞和帮助。所以我严正声明,2000年5月份以后,我儿子在村委会替我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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