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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淑杰 我是2003年3月11日晚全省大搜捕公安到我家抄家后把我非法关押进看守所的。在此我声明对强加给我的所谓“涉嫌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我决不承认。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好人怎么能扰乱社会治安呢?所以我声明拘留证和释放书中我的“签名”全部作废。今后我决心听师父的话,在法上去认识法,把握自己,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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