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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蕴华、李翠芳、陈春娥、徐春霞、刘贵清、张云贤、李贤梅、林志芹、梁玉丽、伍丽苹 自入劳教所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声明一律作废,并加倍补偿自己的过失,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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