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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月华 我是95年10月得法,由于学法不深,没在法上悟,而犯了严重错误。(1)99年7月20日被邪恶抓去,被迫写了(违心的)“保证”,回单位后又被迫交了师父的讲法资料。(2)2001年12月份因去市府大街贴真象资料,又被他们抓去在它们的逼迫下签了名。回想起来,真是对不起师父,向师父认罪。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坚决不承认。所写、所说完全作废。今后坚决听师父的话“学法、发正念、讲清真相”做好当前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8/530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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