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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怀香 我是1997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在1999年7月22日街办逼我写“检查”,我不写,是我家人写的,街办逼我抄的,还签了名,还逼我交了大法书,炼功带。我现在悟出来这是不对的,我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在此我向明慧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坚定走师尊安排的路:学好法、发正念、讲清真相。跟上师尊的正法进程,坚定不移的跟师尊走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8/530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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