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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乃杰 2002年3月7日,派出所5个恶警来抄我家,把师父的法像和书全抄走了,并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恶警逼我骂师父,我说:“我从来没有骂过人,人民警察怎么教人骂人呢?”恶警就写了3~4页纸,叫我签名和按手印。因为自己学法不深、在情和执著心的带动下,应付恶警地签名和按手印、并交了照片,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在这里我郑重声明:那晚所说的话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走好自己的路,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9/531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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