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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丽生 我于2002年被恶警非法抓捕,送到看守所,在恶警的威逼、欺骗、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做了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大法,更对不起师父,后悔莫及,现声明如下:在看守所所写、所说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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