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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春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得不够,无意中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情。现在我严正声明:所有我说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大法是宇宙中最正的法,恩师将此法传出,诣在正人心、正宇宙、正乾坤。我要加紧弥补,赶上正法步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7/10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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