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素平
我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和人心的带动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