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国华
2002年3月12号,由于在邪恶威逼下,抄写了邪恶骂师父的话和签名,现严正声明通通作废。我对不起为我承受无数魔难,而且还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恩师!今后洗刷污点,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