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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淑莲 我于2003年5月,被邪恶抓进拘留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心念不正、不纯,最后提审时,在单子上签名,现已悟到,这是错误的。特此声明作废。以后,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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