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淑芬
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声明统统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