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宇兴
2000年去北京证实法被抓,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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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