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杏枝
在邪恶的逼迫下,我写填了“解脱表”,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和事,全部作废。回到正法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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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9/53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