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季素云
我于2001年去北京上访,被送回当地派出所后,恶警叫我写“保证”,我坚持不写,它们便强迫我的家属写了“保证”,我在此严正声明此“保证”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9/53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