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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香姿 去年“十六大”时,办事处叫我写“四书”,不写就送洗脑班,为了避免迫害,我就离家出走了,后来我老伴替我在“四书”上签了字,配合了邪恶。99年10月份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遣送后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在这期间警察问我“还去不去北京,去几次了”。“我去三次了,4.25,7.20我都去了。”“可能送你劳教,以后可能没机会去了”。“既然没机会了那我就不去了。”现在想起来,这句话说错了,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也是配合了邪恶。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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