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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卢三芳、程金香、华利、万雪梅、孔雨香、杨青秀 在少数公安和各级部门的强迫下,我们违心地写过保证书和悔过书,现在声明写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8/104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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