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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大兴

    我因2000年报11月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1年3月份为了出来,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又,先前,1999年12月6日派出所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只说了炼,便被连续拘留3个多月,2000年3月份出来时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我所有有损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8/10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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