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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秀芬 我是1997年10月份得法的,通过修炼,多年的各种疾病全好了,受益很大。为了让更多人得法,我经常出去洪法。99年7.20后我去北京正法,被恶警抓住非法判劳教15天。回来又到政府办班,因自己学法不深,产生了一种怕心,按了“不修炼”的手印,也写了“保证书”。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签的字,写的“保证”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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