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建英
我在高压迫害下,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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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