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洪泽
我于2001年春被恶警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在高压下写了“保证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声明:凡是我写的、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今后努力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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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5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