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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秀芳 我于2003年3月13日,在马路上张贴传单,由于法没学好,正念不足,起了欢喜心,被邪恶钻了空子。被非法关进拘留所十一天,在拘留所里常人的心太重,自心生魔导致了邪悟。这完全违背了大法的要求。还说了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说的话,现在很后悔。在此声明,以上在邪恶迫害、压力下,包括我和孩子及丈夫所说、所做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我加倍学法,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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