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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美春

    在邪恶迫害大法的四年多来,我爱人因做大法工作被邪恶迫害,曾四次入狱并判了刑,使我受到极大的压力。我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在情的带动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声明我所讲、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6/55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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