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莲
以前我所说的、做的对不起师父的事,全都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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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7/55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