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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近芳、宋翠华 我们在遭受中共邪恶政府迫害期间,曾在别人替我所写的“悔过书”上签字,在“610”组织的签名单上签字。特此声明:以前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重新精进实修,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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