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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殷淑娟 我因为修炼大法,于2001年3月份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抓进镇政府非法关押。由于承受不了各种酷刑折磨,写了“保证书”,做了一名大法弟子实在不应该做,也实在不能做的事,这是耻辱。回来后痛悔不已,觉得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镇政府所写、所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重新修炼,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决不后退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1/554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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