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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海东

    我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1999年5月得法。7月份的邪恶迫害,使新得法的我不可思议,故抱着调查一下上访的大法学员的想法,来到了北京,后回校被抓,刑拘54天。刑拘期间和回校后,被强迫写悔过书和一些对大法不好的言论。2000年1月1日,为弥补自己给大法抹的黑,我和同学想再次去京上访,被学校扣留,并由原来学校给定的“留校察看”处分变成了开除学籍、党籍,送回原籍。回家后在一家公司打工,这期间也受到单位及公安的监视。2001年1月19日因传看师父经文再次被刑拘77天。由于自己对法认识的不足,随和了邪恶写下了“不炼法轮功”和“不参与正法活动”。当清醒后,深感自己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在这种邪恶冲天的破坏中自己没能很好的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却助长了邪恶。为此我现在发表公开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所有不利于大法,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胡言乱语全部作废。我要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助师世间行,跟上正法修炼进程,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9/10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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