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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存峰 去年八月八日傍晚,公安局国安大队将我非法刑事拘留,并将我送进了看守所第5号监室。在看守所里由于我的一位同学在这里做值班民警,更由于我心性太差,对邪恶妥协。在监室里有的犯人说了很多诬蔑大法的话,还要我说诬蔑大法的话,我坚决不说。他们虽然没能强制成我,但我的许多的表现却给大法抹了黑。后来我由于受亲情的干扰和对邪恶的妥协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东西,直到9月3日我姐夫托关系为我做了取保候审,邪恶一伙又罚了我两千元,我才获释。出来后与同修交流,明确了对自己的所为应发表声明,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因此我在此声明:99年我在县政府工作期间所写的,以及去年我在县看守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我将坚定地走正自己修炼大法的路,不再给大法和师父抹黑。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3/55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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