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乞世英 由于同修的举报,我被劫持到派出所。一路上我向它们洪法讲清真象,到了派出所后,碰到人我就向他们讲真相,说大法好,没有一点怕心。可是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深,悟性差,第二天在他们的轮番轰炸下,我没守住心性,举报了同修,配合了邪恶。从派出所出来后社区让我写“不参与法轮功”的一切活动,我也写了,他们问我还炼不炼,我也顺着说“不炼了”。现在回想起来,大错特错了,追悔莫及,给大法带来了损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全部作废。我一定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严重损失,紧跟师父,学好大法,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3/5557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