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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敏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因2000年去北京证实法,之后,在当地610办公室帮教班的欺骗、迷惑下写了“悔过书”,说了、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心里深感愧疚,现声明以前所有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我将努力做好三件事,尽快赶上正法的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7/557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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