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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宝芳

    本人虽然得法较早,但常人的执著心太强,特别是怕心太重,如在99年7.20铺天盖地的谎言和各方压力下,曾向党委写过“思想汇报”;被非法拘留期间,违心地写过“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现声明:凡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决心随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2/56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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