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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桂兰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健康,努力工作。2000年10月30日与12月30日两次在我上班期间和晚上休息时间被公安干警无辜抓去关押、罚款和拘留(41天)。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迫于公安压力,不情愿地写了两次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因为我的心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法轮大法。今后我要认真学法,提高心性,作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9/10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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