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晶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被邪恶钻空子,紧随师父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24/5618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